会员章程

新加坡亚洲艺术协会注册艺术家

第一章 总则

1. 协会宗旨:推动亚洲艺术交流,汇聚视觉艺术、表演艺术、新媒体、设计、文化遗产保护、文学、艺术疗愈、策展理论等多元艺术形式,促进艺术家发展与公众互动。

2. 本规则适用于申请加入协会成为“注册艺术家会员”(以下简称“会员”)的资格、权益、义务、管理及取消程序。

3. 协会保留最终对会员资格审核、权益授予、规则修订及解释的权利。

第二章 申请条件

1. 申请人须为热爱艺术、具有一定创作或从业经历者。申请人类别包括但不限于:
• 在重要艺术比赛中获得二等及以上奖项。
• 在专业艺术媒体上发表有价值、具影响力的学术论文。
• 在艺术培训机构、院校或专业团体担任重要职责。
• 艺术院校专业教师、在读学生;艺术培训机构负责人、专业教师。
• 虽未受专业系统训练,但为自学艺术爱好者,亦可提交资料予以审核。

2. 申请人须在以下类别中选择其主艺术专长:
• 视觉艺术类,包括绘画、雕塑、摄影、装置、书法、建筑设计等。
• 表演艺术类,包括音乐、舞蹈、戏剧、语言表演、模特、瑜伽等。
• 新媒体与跨界实验艺术类,包括数字、互动、生成、混合媒体等。
• 工业、平面、园艺设计与手工艺类。
• 文化遗产保护类。
• 文学类。
• 社会参与、公益艺术与艺术疗愈类。
• 策展与艺术理论类。

3. 申请人须提交真实、完整的资料,包括但不限于:姓名(中/英)、国籍、常住地、联系方式、社交媒体账号、专长类别、师承/推荐人、所属机构情况(如有)、个人简介、艺术或学术成就、相关从业经历、自我陈述、作品文件夹链接(含作品图片及视频)等。

4. 协会将在收到申请后于 7 个工作日内 组织评审,并通过邮件告知审核结果。

第三章 会费与会员期限

1. 审核通过后,申请人须在 7 天内缴纳会费以完成会员身份激活。
2. 会费标准如下:
• 一年期:99 新加坡元。
• 三年期:199 新加坡元。
• 五年期:299 新加坡元。
• 终身会员:399 新加坡元。
(会费含网页制作、证书及档案注册费用)
3. 若选择按年缴费会员,则每年须重新接受资格审核;若逾期未缴会费,其会员资格将被取消,个人艺术家介绍页面将从协会官网移除。

第四章 会员权益

会员在通过审核并缴费后,可享有以下权益:
1. 协会官网可公开查询会员姓名及相关信息。
2. 优先受邀担任各类艺术比赛评委、优先获得与协会合作举办活动的机会。
3. 协会为会员制作中英双语个人展示网页。
4. 免费入场参加协会指定的演出、晚宴、高等级展览。
5. 优先入选“本周艺术家”专题,并在协会社交平台重点展示。
6. 获得“新加坡亚洲艺术协会艺术家”电子证书及实体证书。
7. 获准以“协会注册艺术家”的身份出席各类活动。
8. 参加协会举办各项比赛、展览等活动可享优惠价格。
9. 注册会员可优先邀请协会作为其展览、演出等活动的协办机构。
10. 协会根据会员对协会的贡献,决定是否继续邀请其成为会员。

第五章 会员义务与行为规范

1. 会员须遵守协会章程及本规则,配合协会举办的相关活动与管理。
2. 会员须确保所提交资料及作品真实、合法、原创或获得合法授权;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、商标权、隐私权等。
3. 会员在代表协会或以“协会注册艺术家”身份出席活动时,应保持良好专业形象,维护协会声誉。
4. 会员应积极参加协会推荐或举办的相关艺术活动(如有邀请),或按协会要求配合宣传、分享。
5. 若会员发生严重违反法律、道德或协会规定之情形,协会有权依规定取消其会员资格。
6. 若会员希望申请续会或重新审核,须按协会要求提供更新资料及缴清会费。

第六章 会员资格终止与取消

1. 以下情形之一者,协会可取消其会员资格:
• 未按时缴纳会费(尤其年费会员逾期未缴)。
• 提交虚假或重大失实资料。
• 严重违反会员义务或协会行为规范,损害协会形象或利益。
2. 会员资格被取消后,其个人艺术家介绍页面将从协会官网移除,会员相关权益一并停止。
3. 会员若自愿退出,可书面通知协会,协会将在确认后终止其会员资格。已缴会费原则上不予退还(除特殊情况另议)。
4. 协会保留在会员终止后,未来重新申请会员或参与活动之审核决定权。

第七章 附则

1. 本规则自会员资格生效之日起适用。
2. 协会保留对本规则进行修订或调整的权利,修订后的规则于协会官网公布或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会员后生效。
3. 本规则如与协会章程或其他规定冲突,以协会章程或上级决议为准。
4. 本规则解释权归协会所有。